目前正在進行課程,學員完成麵包花組合













 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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麵包花(AAF0067)





報名名單活動簡章
◎日期:2012/8/1~2012/12/12       
◎星期:每週三
◎時間:09:30~11:10
◎地點:第二 教室
◎師資:林孟祥( 超悅藝術創作坊負責人)
◎名額:22人
◎錄取方式:
※ 一律以網路報名。名額以電腦隨機抽籤決定(抽籤結果101年7月2日於本局網站公告)。
◎費用:2,800元
◎繳費方式:超商繳費或以ATM轉帳方式繳款
◎內容:1麵包土透明、易塑型、不黏手。2自然乾燥不需烘烤,有彈性不易斷裂,加上新素材及著色的手法。3舖設在實用家飾品上,打造精緻高雅獨特生活韻味。
◎備註:自備:公文夾、乳液。工具:萬用白棒、剪刀、黏土桿棒、珠膠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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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習課程 查詢報名清況 
推廣藝術教育,充實休閒生活,傳承優良文化,建立學習社會。
提供民眾學習美術、音樂、舞蹈、戲劇、文學、工藝及其他與藝文有關之活動。














一、研習時間:101年8月1日至101年12月23日,計20週。
101年8月1日起陸續開課,開課時間詳見課程一覽表,學員請依各班上課時間及地點準時出席,不另通知9/30中秋節停課。

二、研習地點:
․文化中心(台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)TEL:04-23727311#230
․兒 童 館(台中市北屯區興安路1段162號)TEL:04-22328546
․文 英 館(台中市北區雙十路1段10之5號)TEL:04-23727311#230
三、研習費用:新臺幣2,800元【薩克斯風、豎琴、長笛、兒童豎琴、兒童小提琴、小小米羅等班別(初級、進階)研習費用:新臺幣3,800元】,均不含上課用之書本、講義、材料費。










(一)報名日期:自101年6月21日上午10時起至101年6月30日晚上12時止,一律以網路報名(大墩文化中心網址:http://www.dadun.culture.taichung.gov.tw/home.asp)。 名額以電腦隨機抽籤決定(抽籤結果101年7月2日於本中心網站公告)。101年7月13日早上9點起至101年7月17日晚上12時止第2次報名。不諳電腦作業者,本中心開放時間,服務臺可予以協助。另為維護學員報名權利,使每位學員有均等學習之機會,系統所接受成功IDN報名設定為5次,請您慎選需要學習之課程再報名,並請於報名前先詳閱活動簡章相關規定。
(二)繳費方式:報名錄取後三日內(含假日及例假日),列印繳費單至便利商店繳款或以ATM轉帳方式繳款(跨行轉帳費用17元由學員自行負擔,晚間10點過後,繳費所屬日期即屬翌日),始完成報名手續,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。





(三)98年後曾使用網路報名藝文研習者,本中心已建置資料庫,101年秋季報名時僅需登錄身分證字號即可報名。非前述人員者,可先加入研習之友 填寫相關資料(由大墩文化中心首頁點選101年秋季藝文研習即可登錄),以縮短報名登錄資料之時間。
優惠對象:設籍本市之本人持各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,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經審核通過後,免研習費用。
上述優惠對象限一人參加一個班級,請於開課起三日內填具申請書,檢附所屬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(有效期限內)、身分證影本(正本驗畢後歸還)辦理費用減免事宜。大墩文化中心、文英館研習活動請洽大墩文化中心服務臺;兒童館研習活動請洽兒童館服務臺。
 












一、線上報名流程:(以下各流程有圖示說明,不清楚之學員可以點擊查閱)


  1. 利用研習搜尋或直接瀏覽 研習課程 
  2. 點選欲報名之班別 
  3. 點選右方 馬上報名 
  4. 填寫報名資料檢查無誤後,按確認 </ li>
  5. 確認報名資料明細無誤,按確認報名按鈕完成報名 
  6. 出現您的報名已經完成!請您務必上網查詢,已錄取者於繳費期限內,列印繳費單並完成繳費,以免喪失您的權利! 
  7. 您若報名已經成功,您可以查詢您的報名狀況,可供您查詢錄取狀況、列印繳費單! 
二、注意事項:


  1. 每班名額有限,額滿為止,報名前請詳閱簡章,瞭解上課時間、教學內容及限制,審慎選擇參加班別並請勿越級報名。詳實填寫報名表,研習費用一次繳清,一經繳付後,除本注意事項第(四)(五)款規定外,即不得辦理退費、轉班或延至下期上課,恕不受理因課程艱深或錯報班別--等原因,而欲轉班、退費。
  2. 報名時請勿以他人名義報名。經查明非本人或不符簡章規定之年齡層者,取消當期上課權利並不得要求辦理退費。
  3. 上課時請攜帶學員證,學員證未製發前,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(第一次上課時,為維護學員報名權益,大墩本中心保有核對相關證明文件之權利,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繳費收據,並繳交一吋半身相片以製作學員證)。繳費收據請妥善保管至課程結束。
  4. 若因報名人數未達該班最低開班人數,無法開課,所繳研習費用,則予全額無息退費,本中心另行通知,並請於開課後2週內持收據及身分證明文件辦理。
  5. 報名繳費後因病、調職、遷徙等意外突發事件,無法參加者,請檢具證明文件及繳費收據至本中心申請退費,繳費後至當期開課前,將酌扣行政費200元;開課二週內得退還百分之七十研習費用;開課四週內得退還百分之五十研習費用;開課四週後不得申請退費亦不得保留至下期研習活動,逾時以放棄論,恕不受理。
  6. 為維護研習學員權益及上課品質,請勿攜眷上課,並謝絕旁聽、試聽,以免影響上課秩序,上課時請隨堂佩戴學員證以為備查。
  7. 個人使用之專用器材、材料等由學員自備或隨堂另購,研習期間應善用公物與教具,為保障著作權,非經老師同意不得私自錄音或錄影。
  8. 報名錄取後尚未繳費欲退班者,請於繳費期限內自行上網刪除報名課程,如未刪除且未繳費合計達二班以上,本中心將停止報名權利一期。
  9. 遇天然災害如颱風等,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或臺中市政府所發布之公告為其停課依據,課程順延,不另通知。
  10. 學員若需要申辦研習時數證明書或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,可於本期研習結束後1週內申請,依學員實際上課時數核實發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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